第八章  健全金融现代化治理体系

2022-01-17 15:31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坚持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原则,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推进地方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加强金融法治化建设

贯彻落实《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加快制定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实施细则和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完善地方金融工作法治体系及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实施审批、检查、处罚、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司法部门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预防化解金融矛盾和纠纷。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充实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发挥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贴近基层市场主体的优势,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充分利用监管评级、专项审计等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措施,提升日常监管水平。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和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金融法院或专业金融法庭。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鼓励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支持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制度和民事代理诉讼制度等法治化手段积极维权。

二、稳妥有序化解金融风险

(一)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纵向到底,地方政府抓全面、行业部门抓条块的双矩阵工作格局,建立省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整合资金链、舆情链、媒体链、数据链,健全防范金融风险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和隐患排查机制,优化有奖举报机制,推动监管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延伸。出台《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深化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行动,化解非法集资案件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构建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管理及信息共享系统,统一数据统计标准、立案标准及统计口径。有序推进P2P网络借贷存量业务处置,持续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加强非法证券期货风险预警和排查处置,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惩处力度。

(二)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合力。强化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北省)与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协调配合,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数据共享与会商协作。围绕金融创新业务,探索“监管沙盒”试验。严格落实“三线四档”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和增速,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防止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查重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加强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行政与司法的协同配合,完善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关衔接、相互支持的体制机制,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加强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提升资产质量。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强化合规文化建设,落实内部问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监管合力,强化银行保险业监管。加强对证券期货公司日常监管,引导证券期货公司全面贯彻新证券法等,强化公司内部治理。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协助监管作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依法有序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自律建设,畅通媒体、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

(三)压实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机制,落实党政同责的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强化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有关非金融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防控,推动实现高风险金融机构清零,稳妥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和上市公司风险,持续推动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有效缓释,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提高金融应急管理能力

推动金融领域建立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金融应急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制定突发事件金融服务应急预案,开展金融应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提高金融应急保障能力。推动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监管数据信息系统,优化监管流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管判断的前瞻性、有效性,提升数字金融监管水平。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建立严格规范的数据使用、加密和脱敏机制,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开展金融网络信息安全评估,优化金融业灾难备防系统建设,提高关键软硬件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

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优化征信基础设施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加强全省数据汇聚库和融资信用平台、信用查询平台、数据管理平台等“一库三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信用信息全覆盖汇集,融资对接场景全面优化完善,全方位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推动全省公共信用信息评价和红黑名单制度建设,依托省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集合多方数据,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公积金中心、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接入征信系统,拓展金融信贷信息采集覆盖面。丰富征信报告查询方式和渠道,优化查询网点和自助查询机布局,线上线下协同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应用与服务,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查询、登记,确认相关权利。

(二)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评级相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在授信额度、授信成本、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规范金融领域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湖北省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将严重失信主体信息纳入融资授信的审慎性参考。

(三)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提升融资服务效率,引导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减少申报材料,下放线下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权限,缩短办理时间。完善“鄂融通”1键申请、1秒授权、3分钟画像、3个工作日授信的“1133”融资模式,深化首贷、绿色贷、科创贷等13个场景应用专区,推进线下业务智能化和线上业务升级,为企业提供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形成机构申请、企业授权、政府提供数据的融资管理闭环。开展省市县金融生态环境情况监测,制定提升金融功能评价办法,对全省提升金融功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引导金融机构改进企业授信审批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建立重点金融机构服务定期通报制度,设立人工智能投诉平台,完善金融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和回应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

专栏:湖北省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预警防控平台

整合政务数据、监管数据、互联网舆情数据、第三方机构数据以及信访、举报投诉等信息数据,建立完善业务风险、规模风险、关联风险、负面舆情、资金异动等维度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模型,打造具有监测预警、协同联动、举报投诉、信息共享等功能的综合平台,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服务,提高苗头性风险隐患早发现能力,推进实施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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