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
政策条款:人民银行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发放对象
支农再贷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支小再贷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
再贴现:主要用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全国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
二、资金投向
支农再贷款: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
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再贴现: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春耕备耕,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
三、利率和期限
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金融机构可申请办理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其中,再贷款期限为1年,再贷款发放利率为1年期2.5%、6个月2.4%、3个月2.2%。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贷款利率不得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
四、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方式
按“先贷后借”模式发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发放台账,按月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上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审批,批准后按月发放。质押方式根据金融机构实际情况,选择质押方式、信用方式或组合方式。
五、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办理流程
1.逐笔登记台账。地方法人银行自“银发(2020)53 号”文下发之日起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按企业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用途逐笔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当地人民银行逐笔登记台账。
2.汇总上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和各直管市区支行(以下简称各中支)每月汇总辖内地方法人银行发放贷款台账上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3.下达限额。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根据各中支上报的台账合计总额,按1:1的比例下达相应的再贷款额度给相关中支。
4.发放再贷款。再贷款专用额度按月发放。各中支根据分行下达的再贷款额度分别下达到相关县级人民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快速办理再贷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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