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可否以委托贷款形式开展过桥贷款业务
来信人:梁女士
信件内容:融资担保公司可否以委托贷款形式开展过桥贷款业务。
留言时间:2026年7月23日
答复时间:2026年7月23日
答复单位: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回复内容:依据《湖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金发〔2021〕23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监管规则明文禁止融资担保公司直接开展资金过桥贷款业务,并注明委托贷款除外。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监发〔2018〕2号)对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有明确规定,应按照此办法执行。同时,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专注主业、审慎经营,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资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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