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宜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鄂金函〔2019〕31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注销宜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请示及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注销退出条件,现就注销宜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同意注销宜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鄂E518001。
二、保留原公司市场主体资格。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要督促宜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完成营业场所相关标识、名称清理等方面的变更工作,按照相关存量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做好风险化解和后续追偿、核销等工作。
对本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12月3日前联系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联系电话:027-87737021,电子邮箱:hbjrjg1@163.com。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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