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武汉市江汉区融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黄陂区博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资质的批复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融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退出的请示》和《关于武汉市黄陂区博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退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注销武汉市江汉区融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3037078718)和武汉市黄陂区博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6MA4KM2MU3C)业务资质。自注销之日起,上述两家公司不再具备小额贷款业务资质,不得开展与小额贷款相关的经营业务。
请你局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武汉市江汉区融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武汉市黄陂区博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在30天内办理注销登记或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消除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与小额贷款相关的内容,营业场所标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须同步清理或变更,相关债权债务等按规定由股东或变更后存续的市场主体承接。
特此批复。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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