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京山县鑫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资质的公告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和《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试行)》(鄂金发〔2021〕24号)等规定,经京山县鑫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初审,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批,现公告如下:
一、注销京山县鑫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070770393P)业务资质。
二、自公告之日起,京山县鑫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再具备小额贷款业务资质,不得开展与小额贷款相关的经营业务。
三、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指导和督促京山县鑫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消除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与小额贷款相关的内容,营业场所标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须同步清理或变更,相关债权债务等按规定由股东或变更后存续的市场主体承接。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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