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

2020-05-07 09:0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0-152270 发文日期 2020-05-0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 有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特殊之年。2020年我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抓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开展类金融机构监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主要目标是:协调推进新增贷款不低于6500亿元,贷款增量中部领先,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0家左右,全省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陈案积案继续下降,推动法人网贷机构全面退出,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立法,规范七类类金融机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全局各项工作的始终,以政治建设统领机关党建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继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跟进学习、问题整改。四是深入推进“金融与我”学习教育活动。五是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选人用人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六是落实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七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加强对抗疫及恢复生产金融支持政策的协调、调度、督办力度,确保国家对我省倾斜的各项金融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二是推动全省“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工作机制建设。三是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举办各类政、银、企、保、担等对接活动。四是引导保险机构增面扩幅,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加大险资对接力度。五是协调做好金融营商环境改善工作,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六是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七是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县域金融产品体系、财税金融政策保障体系。八是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持续完善对口帮扶机制。九是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发展。十是加快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完善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是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矩阵式工作体系和六大工作机制。二是定期摸清梳理潜在金融风险隐患,制定防范化解方案。三是全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月、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四是建立完善“四位一体”的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五是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行动。力争在11月底,对2017年以前立案非法集资案件实现全部审结,对2018年前审结的案件实现全部销号,实现销号150起以上。六是今年5月底前实现全省P2P法人网贷机构全部退出。七是推进“非法校园贷”存量风险处置化解。八是推进金融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九是牵头做好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十是协调做好上市公司退市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四、大力推进直接融资

一是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机遇,深入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分层培育机制。二是健全重点后备企业“绿色通道”制度,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三是继续举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走进交易所”以及科创沙龙等系列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湖北基地的辐射作用,争取上交所中部基地落户我省。五是支持更多企业到“新三板”和“四板”挂牌融资。六是大力培育发债主体,推进上市公司再融资,灵活运用多元化债务融资工具,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七是提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八是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五、推动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一是完善监管政策和监管制度,完成《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二是加快完成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收尾工作。三是加快类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四是严格类金融机构行政审批,规范机构准入、变更及退出操作流程。五是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实地抽查检查。六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三个议事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七是逐步形成省局统筹、三级联动的类金融机构协同监管工作格局。八是做好地方交易场所监管和清理整顿,重点做好金融资产类、邮币卡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九是对未经批准开展类金融业务的非持牌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十是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监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一是加快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支持武汉东湖开发区申报保险示范区、科技银行等新的创新项目。二是完善自贸区金融组织体系,加强自贸区金融政策宣传,宣介金融产品,加快金融改革试验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引导加大绿色信贷投入力度,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绿色保险,促进形成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模式。

七、加强机关建设

一是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并落实全局保运转、促协调、强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按照“四位一体”工作思路,建立机关各单位工作履职任务清单。三是强化工作跟踪督办落实,努力提升办文、办会、办事质量。四是扎实抓好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法治政府、履职尽责、目标责任制、综治(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信访、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等重点工作。五是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地方金融监管业务工作全过程,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素质高专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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