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0-04-21 09:0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0-152282 发文日期 2020-04-2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 有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法治作为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思维,着力强化制度保障,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监管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础。

一、深化宣传培训,营造遵法守法氛围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宪法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以“12·4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日”等主题日为载体,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人事处、金融三处)

(二)加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政策法律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打赢防控新冠肺炎病毒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防疫知识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制定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金融政策指引和金融产品指引,加强相关政策法律解读,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三)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培训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金融监管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四)全面落实“七五”普法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公共服务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结合综治联系点和驻村扶贫点帮扶工作,开展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责任单位:金融三处、办公室)

二、依法履行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五)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金融体系,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推进金融精准扶贫,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六)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利用IPO绿色通道的有利时机,遴选一批“金种子”、“银种子”和“科创板种子”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培育,推动更多企业到境内外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支持省内优质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充分利用监管部门、交易所支持我省债券发行的绿色通道政策,不断提升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的发行规模。加强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债培育,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疫情防控债”的发行承销力度。(责任单位:金融三处)

(七)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非法集资打击处置,扎实开展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地方交易所,加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依法治理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抓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责任单位:金融二处)

(八)强化类金融机构监管。开展类金融机构“规范监管年”活动,严格类金融机构行政审批、规范准入、变更及退出操作流程,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穿透式监管,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促进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监管一处、监管二处)

(九)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贯彻落实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持续简政放权,对照金融营商环境信贷获得等指标,探索建立金融服务降成本、提效率、增便利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金融一处)

三、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十)加快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按照省人大地方立法年度工作计划,争取省人大、省司法厅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推动制定出台《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责任单位:金融三处)

(十一)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办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责任单位:金融三处)

(十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程序的参与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三)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制订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未进行公平竞争自我评估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责任单位:金融三处、办公室)

(十四)细化依法行政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研究制定类金融机构准入审批、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配套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四、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十五)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提高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办理质量。(责任单位:金融三处、办公室)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作用。(责任单位:金融三处)

(十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公开。健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加强案卷评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金融三处)

(十八)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九)拓宽监督渠道。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机构牵头抓,各处室(单位)协同抓,切实把法治建设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各处室、单位明确1名法治工作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落实。(责任单位:金融三处)

(二十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增强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继续做好执法证换发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法治建设人员、经费等工作保障。(责任处室:金融三处、人事处、信息中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