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4-09468 | 发文日期 |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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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中心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原著原文纳入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并开展讨论交流,及时传达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部署要求。以学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强化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局党组全年集中专题学法5次。
(二)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办落实。及时制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重要责任分工事项涉及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举措和责任处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认真开展“一规划两方案”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省普法办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按要求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报送法治动态信息和法治工作月报。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等重点工作,依法履职尽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优化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合力推动信贷投放增量扩面提质。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81368亿元,比年初增加7437亿元,同比增长10.22%。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健全完善上市后备资源培育辅导机制,实行重点拟上市企业清单制度,推动全省上市公司持续保持增量。全省直接融资总额达到7593.43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同比增长8.96%,其中债券融资7335.05亿元,同比增长12.62%。扎实开展金融风险大排查和非法集资集中处置攻坚行动。综合运用年审、分类评级、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围绕贯彻实施《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发了《湖北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完善湖北省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治理的意见》,起草形成了《湖北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完善湖北省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治理的意见》;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核销工作指引》。加强行政执法裁量管理,起草形成了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进监管执法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法治化。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我局制发和负责牵头实施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梳理排查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等问题,逐件研究提出废改立意见建议,并按规定报送至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五)持续强化法治监督。坚持把推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从经费保障、执法公示、监督考核等方面,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征求法律顾问机构事项意见建议,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法治审核,严格对地方金融组织设立、退出、变更等事项的法律审核,按要求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年度行政执法事项零复议、零诉讼。
(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按照省普法办要求,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查评估工作。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为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全面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累计开展“七进”宣传活动2万余次,现场参与群众600余万人次,刊印报纸近120万份,发动18.8万群众参加第三届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赛。依托乡村振兴帮扶驻村点和局机关下沉社区,通过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推动法律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入职和晋升职务职级人员集中学习宪法和金融法律知识,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切实抓好干部在线学法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在线学法用法平台参学率、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做好促发展、防风险、强监管等各项工作。
(一)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采取更加多样的有效形式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自查或者立法后评估,起草相关情况报告。坚持以《条例》贯彻实施和执法检查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出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梳理地方金融组织许可准入、现场检查、日常监管和执法流程,推动制定标准化的格式文书,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加大法治培训力度。统筹推进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和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监管、持续监管能力,提升行业守法自律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完善防范金融风险集中宣传月活动机制,加大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更大力度开展乡村普法宣传,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法律法规普法活动。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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