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信息公示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2-35694 | 发文日期 | 202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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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我局及直属单位是否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摸排,现将我局2022年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信息公示如下:
一、支付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并未有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2022年,经排查梳理,我局公开招标41个项目,总金额130.55万元,已支付94.67万元,未支付35.88万元,均为项目执行中,截至12月31日,我局不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清欠责任。一是高度重视项目执行和支付工作。局领导作出批示,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和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制定项目支付方案。明确项目执行进度计划、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项目交付和财务支付;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各部门按照方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二)聚焦工作目标。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按照“应还尽还、能清则”的要求,具体拖欠部门主动承担清欠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清欠义务,认真排查单位拖欠欠款,确保按时完成清欠工作任务,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严防新增拖欠。一是完善了预防机制,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受理中小企业反映的本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事项,坚决防止边清欠、边拖欠,陷入恶性循环;二是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规范报审,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申请,不审批,一律不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久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跟踪复核,做到不留死角。加大清欠摸排工作力度,推进清欠工作,督促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对瞒报漏报部门,一经发现,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欠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增强服务意识,助推企业发展。各部门要换位思想,深入全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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