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解读《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2022-06-10 09:03 湖北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全力稳住经济大盘,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和帮扶受困群体力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6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出台《若干措施》的背景,解读文件主要内容。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记者朋友们,下午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全力稳住经济大盘,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和帮扶受困群体力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出台《若干措施》的背景,解读文件主要内容。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斌先生;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红兵先生;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先生;

湖北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许白贞女士。

首先,请李斌先生介绍《若干措施》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斌:

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感谢大家对全省经济发展和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更好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近日,按照省政府要求,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并由省政府印发执行。根据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给大家作个简要的解读。

一、《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

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精神。4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强调要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随后,国务院连续召开多次常务会议,对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确立了6方面33条具体措施。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金融23条”等一系列金融帮扶政策。我省制定金融助企纾困若干措施,是落实国家政策精神的具体行动。

二是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今年以来,受疫情反复冲击和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上升等因素影响,部分市场主体,特别是餐饮商贸、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外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经营困难明显增多,有的经营形势较2020年疫情暴发之初更加严峻。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金融机构搭把手、拉一把。

三是切实稳住全省经济基本盘。近两年,湖北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仍处于“恢复元气、弥补损失”的阶段。在经济新的下行压力背景下,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制定《若干措施》,就是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逆周期调节要求,与实体经济同舟共济,通过合理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优化和改进各项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受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稳住经济基本盘。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四个部分,共22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是全力实现信贷投放量增价降,包括第一到第六条。扩大新增贷款投放方面,落实“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政策要求,保持信贷投放水平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要求金融机构用好用足降准等政策,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挖掘市场主体和项目有效需求。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方面,提出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全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1200亿元以上。单列300亿元以上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抓好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4条措施的落实。在稳链保供方面,要求支持做大做强“51020”现代产业集群,做好粮食安全、民生物资保供等金融支持,完善煤炭等能源供应金融服务。减息让利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方面,提出力争2022年让利实体经济340亿元。另外,就强化特定行业差异化金融支持,加大重大项目金融支持,也提出了具体措施。

第二部分是积极实施受困主体金融纾困政策,包括第七到第十二条。主要是具体的扶持政策,如:支持受困主体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要求金融机构不得盲目压贷、抽贷、断贷。针对房地产领域,要求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风险处置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贷款财政贴息方面,提出市县政府设立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的纾困基金,市县对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使用纾困基金贷款的给予适当财政贴息,省财政对各地贷款贴息按一定比例奖补。就加强融资对接、提升贷款审批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安排。

第三部分是积极改善受困主体金融服务,包括第十三到第十八条。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推广“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业务,提高对民营企业担保比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征信权益保护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征信系统。此外,还包括了优化小微企业账户服务、增强保险保障作用、扩大外汇政策受惠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相关政策安排。

第四部分是持续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包括第十九到第二十二条。重点是明确了各方责任,省级层面依托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开展工作,各市州建立专项工作机制,金融机构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就强化跟踪落实、政策宣传引导、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若干措施》的特色和亮点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精准导向。突出为企业纾困这个根本目的,聚焦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外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出具体支持政策。根据文件要求,针对这些受困行业,我分行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专项金融支持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开展精准对接。目前,四个专项方案均已印发实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受困主体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金融扶持措施。比如,提出由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受困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主动走访对接,与企业多方会商,针对性开展信用培植,解决问题、提供帮扶。针对受困企业普遍面临营收和现金流减少的问题,合理安排贷款展期、续贷,并免收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存续的按揭、车贷、信用卡等贷款,通过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按规定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为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文件要求省级金融机构设立支持稳企纾困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实时接收政策咨询、问题反映,解决受困市场主体诉求;省金融办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督查督办。此外,强化政策落实的“硬约束”,将金融机构政策执行情况,与金融市场准入、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等挂钩,各地政策落实效果,作为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的重要参考。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长江商报记者:省财政厅支持企业纾困有哪些具体措施?效果如何?下一步如何抓好落实?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红兵:

为引导金融助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财政金融政策的联动作用,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们注重在抓好政策落实上下功夫,主要措施体现在“四用足一发挥”。

一是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纾困基金政策。由市县政府联合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纾困基金,基金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运作管理,市县政府发改、经信、科技、商务等部门拿出支持企业白名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跟进进行融资增信,市县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贴息,省财政厅对贷款贴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近年来,我省不断优化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小微企业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降低政策享受门槛,鼓励各地逐步取消反担保,降低征信要求;拓宽参与银行范围,允许所有有合作意愿的银行参与;加大贴息力度,对个人2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300万元以下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对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贷款由各地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贴息,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从2019年的77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38亿元,年均增长71%。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新增发放贷款51.25亿元,贷款余额276亿元、较年初增长15.97%。

三是用足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政策。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包括成立省融资再担保集团、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向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等,共计支出近100亿元,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同时,督促各地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等“四补”机制,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从2019年的1447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995亿元,年均增长率17%。今年一季度,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239亿元(不含再担保),同比增加243亿元、增长24.4%,其中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13.3亿元、同比增长95.57%。省融资再担保集团一季度在保余额388.5亿元、同比增长77.83%。

四是用足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省财政厅将“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全面升级为“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实现了全省业务通办,对开展线上融资业务的中小企业,给予20%以上的利率优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从2020年9月开展以来,全省融资业务累计1748笔,融资合同金额累计121.7亿元,实际完成贷款46.3亿元,惠及中小企业1457家。

五是发挥政策联动和引导作用。省财政厅还出台了普惠小微首贷奖补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奖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并与负责人薪酬挂钩等政策,注重加强政策联动和部门工作协同,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放大政策效果,形成助企纾困合力。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注重部门协同,强化督办指导,鼓励地方创新,扎实推进助企纾困工作,让金融“活水”更好地流向中小微企业。

楚天都市报记者:当前我省正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金融如何助力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一般都具有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特点,融资难、融资贵一直都是难点。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省构建专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纾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实施效果已经显现,省级层面已出资5亿元组建了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全省科技担保体系的龙头,组建不到一个月已有1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业务落地。武汉市整合科技专项资金推出“科担贷”产品,宜昌市今年新增科技担保业务2.2亿元,襄阳、十堰、鄂州等全省10多个市州正在积极筹建科技担保专营机构。

接下来,我们将着力推进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省政府《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落实落地:

(一)构建服务体系。发挥好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在业务引领、股权纽带等方面的龙头作用,支持各市县依托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科技担保业务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和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担保机构,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联动的专业化科技融资担保体系。

(二)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实施名单推荐制,把各级科技部门收集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名单,向银行、科技担保机构推荐。二是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鼓励开展股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质押,不断提升信用担保占比。三是推动与创投机构、银行实现“投贷担”业务联动,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资金服务。四是优化政银担分险比例。科技担保业务由省再担保集团、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和市县政府按4:2:2:2比例分担风险责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可整合科技专项资金,进一步优化四方分险比例。

(三)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各地建立落实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四补”机制。推动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科技担保业务出现损失的,按规定落实尽职免责政策。优化绩效评价机制。对科技担保业务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并纳入金融市县考核内容。

湖北日报记者:银保监会近期印发文件要求做好接续融资安排。请您介绍一下我省改善续贷服务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湖北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许白贞: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

做好接续融资安排是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北银保监局针对企业“续贷难”等问题,加强监管政策指导,督促银行机构做好小微企业续贷服务。截至2022年4月末,辖内银行业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达到483.3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34%。湖北银保监局近期起草了《关于优化银行业续贷服务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作为金融助企纾困的配套政策,已经以省金融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指导银行机构优化续贷服务:

一是完善小微企业续贷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对有市场前景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合理运用“无还本续贷”方式缓解客户还款压力。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覆盖面,对于符合“无还本续贷”办理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办尽办”,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中“无还本续贷”所占比重。要探索灵活多样的续贷方式和融资产品,努力保障小微企业的续贷需求。鼓励银行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开辟续贷纾困绿色通道。

二是提升小微企业续贷效率。指导银行机构简化续贷流程,对受理、审查、审批、放款等流程能简则简;精简续贷材料,不得要求客户提供对续贷审批没有实质意义的材料;压缩续贷时间,对即将到期的存量授信客户要提前介入,做好贷前调查,减少续贷时间间隔。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不动产便民抵押专线窗口,通过专线或“互联网+”方式为抵押登记和续贷延期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规范小微企业续贷管理。督促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准确获取企业续贷需求信息,拓展续贷获客渠道。根据客户需求和经营情况,综合测算小微企业续贷授信额度,合理设定续贷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续贷风险控制、尽职免责等配套机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实贷后管理,加强续贷风险管理。

四是减轻小微企业续贷负担。指导银行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续贷业务内部定价相关环节,合理降低续贷利率,力争2022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

五是加大监管督导力度。深入开展实地督导和明查暗访,严厉整治盲目“断贷、抽贷、压贷”行为。持续监测小微企业续贷情况,做好监管评价,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实地督导和明查暗访,严厉整治盲目“断贷、抽贷、压贷”行为,进一步提升续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银保监会的决策部署,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纾困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湖北之声:请问,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支持我省受困行业和受困主体稳定经营、健康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效?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斌:

我从五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

一、听取多方需求,积极出台金融助企纾困系列政策。我分行组织召开受困行业协会代表座谈会、省级金融机构负责人会和地方法人机构信贷投放工作会等会议听取各方意见、部署相关工作;牵头拟定《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四个配套方案,主要是交通物流、批零住餐、文化旅游和外贸行业等四个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均已正式印发实施。

二、精准加大对受困行业的金融支持。我分行深入对接各经济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首批1000余家重点行业纾困企业名单,其中:交通物流企业594家、批零住餐企业300家、文化旅游企业278家。截至6月6日,全省金融机构共为上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112.27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65笔,金额约21.6亿元。

三、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我分行建设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对接平台,组织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加快开展融资服务,确保对全省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对接。目前,省内金融机构已向638个亿元以上项目发放贷款2454亿元。同时,我分行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交通能源、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贷款投放,确保重点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

四、充分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我分行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组织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再贷款和科技创新再贷款等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助企纾困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2022年我分行将安排不低于300亿元的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和不低于160亿元再贴现资金,单列8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定向支持交通物流、批零住餐、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按人民银行的统一政策安排,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进一步撬动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积极性。截至5月末,我分行向省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余额为77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8.3亿元;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2.16亿元,支持全省79家法人银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216.4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工具在湖北辖内落地57.9亿元,带动金融机构发放相关贷款85.9亿元。

五、积极推进金融营商环境优化改善。一是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增效。应用推广“楚天贷款码”平台,倡导“301”和“1351”服务模式,加大线上线下对接力度。截至6月6日,全省已有近5万户市场主体通过“楚天贷款码”提交融资申请,整体办结率为81.6%,累计发放贷款939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96%,平均办理时限8天。二是推动贷款利率逐步下行。4月份,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40%,同比下降23个基点;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21%,同比下降44个基点。三是继续实施首贷拓展行动和信用培植工程。一季度,全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首次贷款户数4.5万户,同比多增近1万户;首次贷款金额463.6亿元,同比多增146.1亿元。全省金融机构依托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平台对接培植近3000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25亿元。

下一步,我分行将继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保持信贷投放稳定增长,继续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作联动,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积极发挥金融“稳保纾困”作用,同时强化对金融机构落实纾困政策的督促、评估与考核,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谢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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