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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关于《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 (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起草说明】关于《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 (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2024-06-25 17:15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MB1500621/2024-40564 发文日期 2024-06-25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其他 有效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过程及主要考虑

按照忠林省长批示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工作专班,会同人行湖北省分行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召开省科技厅、金融监管部门、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等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吸收山东、广东、浙江、安徽等地经验做法,起草形成《行动方案》,并充分征求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行湖北省分行等13家单位意见。忠林省长高度重视文件起草工作,亲自部署推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新宇常务副省长、陈平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根据省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意见,我们对《行动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文件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我省支持政策;落实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和省委金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措施。二是明确科技金融实施路径。围绕为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从信贷、债券、保险、股权、创业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维度提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我省科技型企业融资痛点、难点,重点针对科技金融供需信息不匹配、金融机构专业能力与科技创新需求不匹配、金融机构投资回报与风险不匹配、科技人才价值实现较难、科技金融人才短缺等问题提出工作举措。四是做好政策衔接。在内容上与我省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4〕24号)和《关于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4〕21号)等政策文件保持区分和呼应。一方面从金融供给侧的角度,立足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围绕提升全省金融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从主体、产品、机制、保障等多方面提出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吸收通过奖补促进财政金融联动发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等相关内容,注重与已有政策文件保持衔接。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聚焦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机构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提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围绕拓展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路径,提出16条行动举措;第三部分从组织推动、监测通报、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3条保障措施。其中,第二部分是《行动方案》核心内容,具体包括:

一是充分运用科技金融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再贴现及财政贴息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二是加快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拓展银行专营机构,建立专项机制,实现差异化授信。推进设立一批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大力引进租赁、财务结算等专业机构。

三是创新科技信贷服务和产品。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大力推广科技信贷产品和模式。用好省级1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企业创新积分贷、人才积分贷等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予以重点支持。  

四是推广投贷联动业务模式。鼓励银行和投资机构通过“贷款+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等方式开展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好的长期性融资服务。

五是推动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着眼培育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招引各类基金;聚焦“募投管退”全链条,提高国有出资比例、投资损失容忍率、收益让渡,实施差异化考评,推进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

六是加大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力度。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全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上市进程。支持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七是提升科技型企业债券市场利用水平。加强科技型企业发债项目储备和融资辅导,扩大发债信用评级覆盖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八是强化科技创新保险保障。深化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设立10亿元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险资合作白名单机制,争取险资投资重点项目。深入推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

九是提高科技担保业务规模和服务质效。引导省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资源整合,创新产品,优化流程,做大业务规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十是创新科技人才金融服务。开展全省科技人才积分工作。建立科技人才和金融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将人才积分和定价模型有机结合,实现“人才有价”。

十一是打造共享共用的科技项目库。围绕遴选出优质的科技项目,提出实行科技项目常态化、动态化储备管理,建立科技项目投融资需求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及投资机构评估审查提供良好条件。

十二是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拓宽金融服务国家实验室等科技机构、科研创新平台基地的有效路径,加速金融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发展。

十三是大力推动科创供应链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依托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动各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提升数据赋能金融机构、服务科创企业能力。

十四是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提升金融机构在线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登记的便利化程度,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管理等配套服务,优化知识产权处置模式等。

十五是畅通科技领域跨境投融资渠道。对境外资金来湖北设立科创类基金,提供简化程序、放宽准入等措施,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覆盖更多科技型企业。

十六是打造科技金融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持续加强复合型科技金融人才规模化培育力度,加大力度引进创业投资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有关建议

建议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对《行动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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