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083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083号建议的答复

2021-08-08 10:3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1-50645 发文日期 2021-08-0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 有效

宫步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抵押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湖北金融业发展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持续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民营和小微企业;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金融政策,强化稳企业保就业。

(一)保障资金供给,持续加大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针对疫情形势下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困难、复工复产达产难度大的实际,督促和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坚守本位职责,聚焦“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通过保、增、降、延、纾、宽等一系列措施,着力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增加抗疫重点企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供给,降息减费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保险合同延长期限政策,纾解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困难,给予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个人宽容的内外部政策环境。截至2021年5月末,湖北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26万亿元,同比增长12.93%。其中民营企业贷款1.2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58亿元,同比增长10.72%。

(二)缓解资金压力,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普惠小微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引导辖内银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做好延期还本付息工作,缓解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截至2021年5月末,全省银行业共计对46.9万笔、4446亿元的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对53.2万笔、342.7亿元的企业贷款利息延期付息。

(三)创新产品服务,降低抵押担保依赖。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统计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同时,鼓励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重视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破除“唯抵押论”。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企业融资期限,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更好地与制造企业的发展与经营环节相契合。鼓励银行合理地调整抵质押率,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企业股权等可接受抵质押物范围,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信贷的可得性。积极扩大信用贷款投放,截至2021年5月末,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24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比重30.84%。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在线应收账款融资,2020年全省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融资5327笔、金额3653亿元。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大力推广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如5月末武汉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10.24亿元。

(四)建设金融方舱,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借鉴抗疫期间武汉“方舱医院”的工作和运营理念,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在全省全面推进“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推动各市州积极搭建开放式财政金融服务平台,帮助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困难、资金短缺的企业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截至2021年5月底,全省17个市州共建立各类企业金融服务方舱131个,累计入舱企业30444个,对入舱企业累计提供资金供给1540.85亿元,金融纾困金额达到2252.15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入舱11291家,累计提供资金供给291.68亿元,金融纾困金额达到180.56亿元。

(五)组织“金融早春行”,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互动。今年以来,年度“金融早春行”活动已实现17个市州、直管市区全覆盖,其中省级层面在宜昌、黄冈、鄂州三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3场。“早春行”活动共签订银企融资协议3493亿元,惠及企业2.69万户。金融机构还与武汉、襄阳、宜昌、黄冈等12地签订战略支持协议合计3366亿元。推进“银税互动”,以税促信、以信换贷,持续加强小微企业的金融供给,全省参与“银税互动”合作的银行达到24家,实现省内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全面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传导金融政策。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有关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部署要求,狠抓政策落地落实,持续督促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推动金融方舱建设常态化。将推动“企业金融服务方舱”作为企业纾困的常态化机制,持续救助受困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指导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建立规范化的救助机制,综合运用纾困基金、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等政策工具,金融监管部门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利息减免、续贷、展期、延期还本付息、信贷产品创新等方式,对入舱企业采取全方位、规范化的诊治。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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