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2021-08-05 11:0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1-50686 发文日期 2021-08-05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 有效

吴金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小微企业发展、金融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我们对建议认真进行了学习研究,建议提出从两个方面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金融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对稳就业的支撑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截至5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2612亿元,比年初增加2980亿元,同比增长12.93%,比上年同期高0.74个百分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213.5亿元,比年初增加449.8亿元,增速27.1%;民营企业相关贷款余额11722.7亿元,比年初增加457.7亿元,增速10.7%。

二是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根据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引导银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做好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对普惠小微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截至2021年3末,全省金融机构对贷款本金44.1万笔、4153.7亿元贷款实施延期还本安排,对贷款利息51.4万笔、334.9亿元实施延期付息安排。

三是创新中小微企业专属金融服务平台与融资产品。推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已于5月底开展试运行,归集了20余家单位的2.28亿条有效数据,与10类银行、3类类金融机构共计36个分(支)行签约。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和科创贷、科创保等服务模式,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银税互动”模式。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在线应收账款融资,2020年全省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融资5327笔、金额3653亿元。

四是建立小微企业“四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督促银行机构梳理并向社会公示普惠小微贷款业务授权、授信清单,向普惠小微客户发送贷款受理回告清单,对内部公示尽职免责清单。引导银行机构坚持应简尽简、应快尽快,合理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限时办结和公开承诺制度,精简小微企业贷款申报材料,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效率。截至目前,23家省级金融机构已全部完成授权授信清单公示,20家银行建立了受理回告制度,及时向客户反映贷款办理进度。

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加强与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的沟通配合,开展多样化银企对接活动,支持金融机构重点做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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