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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关于对省人大十三届七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关于对省人大十三届七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10 10:35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3-01188 发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务公开;财政;银行 有效

潘祥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的建议》收悉,建议对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十分透彻,就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提出的五方面建议指导性较强,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很好的参考作用,现答复如下:

一、金融支持我省现代农业建设情况

(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扶持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湖北省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打通授信用信堵点,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全省农业产业链支持。目前,首批包括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蔬菜(香菇)、茶叶(青砖茶)、道地药材(艾草)在内的八条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将向其他重点产业链和地区推广,逐步覆盖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

(二)加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出“羊羊得益扶贫贷”“绿水青山兴游贷”“银光闪耀光伏贷”等金融产品和模式,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2021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6006.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5%),比年初增加1675亿元,增速11.7%;农村企业贷款7105亿元,比年初增加808亿元,同比增长13.2%。启动全省34个县域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共建创新示范区建设,健全乡村振兴金融机构体系和服务体系。联合人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开展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早春行”活动,筛选乡村振兴等项目清单,推动银企对接,破解资金瓶颈。

(三)支持农业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出台《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落实农业优质企业的政策扶持,对各类涉农企业,从上市奖励、专项资金、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主动对接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单位,为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提供面对面指导,助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目前,我省农业类上市企业10家,约占全省上市公司总数的7.75%,在会在审农业类企业3家,在辅导企业4家。省级上市后备农业类企业140家,其中省级“金种子”农业企业13家,“银种子”农业企业48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县(市)域特色板块中已形成阳新县“农业科技扶贫板块”、恩施市“‘中国硒谷’生态农业板块”等20个特色农业板块。

(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三农”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强化涉农金融支持。截至2022年4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213家,在保余额2107.7亿元。其中,支小支农在保余额1266.2亿元,同比增长21.5%。指导省农信担公司创新开发“抗疫信用贷”“惠农E贷”“新农直通贷”等涉农专项产品。截至2022年4月末,省农信担公司在保项目24028笔,同比增长216.82%;在保余额114.23亿元,同比增长91.66%。。

(五)探索推进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鄂融通”)建设,平台已于2021年9月建成并启用,整合了约3.12亿条权威政务数据,开通了乡村振兴贷、绿色贷等13个场景专区,打造了1键申请、1秒授权、3分钟画像、3个工作日授信的“1133”融资模式和“5个1”的申办流程,为企业提供线上融资“一站式”办理服务。目前已入驻金融机构829家,汇集1818项金融产品,融资总额3829亿元。打造中小企业金融纾困平台(原“企业金融服务方舱”),以部门推荐、联合协商、分类办理、银行主办、一企一策、共同攻关方式,帮扶农业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截至2022年2月底,全省17个市州中小企业金融纾困平台对农业帮扶企业累计提供资金供给205亿元,金融纾困金额达到46.1亿元。

二、关于相关建议的回应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关于“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建议。

1.引导银行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目前,人行武汉分行正在全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促进活体畜禽等动产融资业务发展;湖北银保监局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纳入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指标。

2.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发展。目前,全省已建立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由省级银行机构负责人担任金融链长,一企一策,做好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服务工作。

3.用好跨境人民币政策。人行武汉分行先后下发相关文件,扩大农业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支持农产品出口贸易。2021年,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合计2234.7亿元,同比增长108.7%。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鼓励银行机构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力度,有效缓解产业链核心企业融资难题。

(二)关于“改革创新‘三农’金融服务”的建议

1.创新信贷服务模式。省农业农村厅已开通“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涉及金融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产权交易等多个领域,推进涉农数据有效整合。

2.创新信贷担保方式。湖北银保监局已开发“银行+企业+农户”“银行+企业+基地”“银行+企业+合作社”等多种信贷模式,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

3.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等抵押贷款业务。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在武汉市蔡甸区发放全省首笔“农股贷”200 万元,为村集体产业发展开辟融资新渠道。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推进农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聚合政银保担等多方合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三)关于“提高财政资金扶持效果”的建议

近年来,省财政厅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优化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结构等举措,提高相关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的积极性。二是加大财政贴息支持。出台农业企业贷款贴息、创业就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将创业农民工、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小微、三农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并给予贴息支持。三是发挥财政奖补政策效能。落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建设。2016年以来,中央、省及市县三级财政累计拨付补贴资金3.42亿元,较好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空白。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税务部门做好财税政策宣传和解读,同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在资金奖补因素中向“三农”领域倾斜,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四)关于“拓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建议

2017年以来,湖北银保监局会同相关单位多次联合发文,新增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等6个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扩大了育肥猪保险等6个险种试点范围,提高了能繁母猪保险、森林保险4个险种的保险金额。目前我省开办水稻、小麦、育肥猪等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11个,其中5个险种已实现全省覆盖。此外,湖北银保监局指导辖内农险经办机构,围绕乡村振兴和特色农业发展需求,创新开发农险产品。2021年,全省开办小龙虾保险、蔬菜天气指数保险等地方特色险种,创新开发农业保险产品195个,提供风险保障205.8亿元。

下一步,湖北银保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扩面政策,力争实现全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支持保险公司加大农险产品创新力度,加快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险种试点,帮助农民更好应对价格波动风险。

(五)关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联合湖北证监局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政策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夯实规范基础,提高申报质量。引导和推动乡镇农业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规范培育,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服务我省四板挂牌农业企业,重点支持具有国家地理标志、湖北老字号或有机绿色认证等资质的特色农产品发展。省高新投资集团发起设立国寿美丽乡村产业基金,投资地方农业企业,帮助企业提高产能,带动当地就业。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支持全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湖北证监局、省财政厅等单位做好农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多措并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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