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 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 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14 10:4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3-01191 发文日期 2022-07-14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务公开;财政;其他 有效

胡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武鄂黄黄临空经济区投融资公司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与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发展,促进金融资源向武汉城市圈集聚。一是会同人行武汉分行协调金融机构推进武汉城市圈内授信标准统一、授信额度共享、信贷产品通用金融服务试点。二是积极推广“鄂融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大力发展“301”全线上、纯信用贷款模式,加强数字金融赋能,助力科创金融生态链。三是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合理布局、金融人才密切交流,引导金融资源要素流向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集聚,提高武汉城市圈金融设施和信用体系同城化水平。四是编制全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武汉城市圈金融协同发展相关内容写入规划。

由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四市和省政府国资委共同出资设立专门对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的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有利于整合武鄂黄黄等多地资源,吸纳更多社会资本,提升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投融资能力,更好推进武汉城市圈航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部署要求,以及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建设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协调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加大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力度。

一是强化银企对接。结合开展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早春行”等各类投融资对接活动,为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搭建金融合作平台,助力企业融资发展,加快园区项目建设。

二是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对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级“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跟踪培育,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开展各类债券发行培训等业务,支持各类企业利用各种债券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三是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加快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落实“四补”机制,满足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撬动更多银行融资,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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