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关于对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30128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关于对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30128号建议的答复

2023-06-14 10:0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3-33756 发文日期 2023-06-14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政务公开 有效

袁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纾困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力稳住经济大盘,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和帮扶受困群体力度,帮助更多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渡过难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4号),制定了22条金融助企纾困措施,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4月末,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429.85亿元,同比增长30.1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7.85个百分点。

一、关于“强化政银担作用,共担责任风险”情况

2019年,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鄂金发〔2019〕20号),指导各地建立省再担保集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和地方政府四方风险分担的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截至2023年4月末,全省已有82家市县政府、29家银行、85家担保公司与省再担保集团,99个县政府、15家省级银行与省农担公司建立新型政银担合作,新型政银担业务实现市州全覆盖;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项目18.6万笔,在保余额770.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1.4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省再担保集团“4321”业务在保17.8万笔、在保余额696.4亿元,省农信担“442”业务在保0.84万笔、在保余额74.53亿元。截至2022年未,省再担保集团累计业务规模突破1000亿元大关,累计担保户数居全国第3 位;省农信担累计业务规模166.7亿元,净资产放大倍数居全国第2位、中部第1位。

2021年,省财政厅联合我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42号),督促各地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工作机制,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2022年省财政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拨付奖补资金2.176亿元;补充省农担公司、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1亿元,拨付风险补偿资金3595万元。

二、关于“引导银行创新信用贷款模式,有效提高放贷灵活性”情况

近年来,湖北银保监局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加强风险识别判断和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带动信用贷款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4月末,全省银行机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同比增长38.13%。邮储银行创新“小微易贷”产品,向符合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发放短期网络全自动流动资金贷款。其中“信用e贷”模式,根据小微企业征信、司法、工商等数据,向征信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线上信用贷款,实现线上一键申请,实时审批。该行自2019年推出“小微易贷”产品以来,累计服务小微企业13170户,投放176.91亿元。

今年以来,湖北银保监局强化政策指导,先后印发《2023年湖北省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要点》、《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政策指导,要求银行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提高信用贷款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并将信用贷款投放情况作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常态化监测指标,纳入小微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对未完成相关指标目标要求的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关于“发挥层级优势,协调优质辅导资源下沉”情况

2022年,我局充分利用沪深北“三个基地”服务功能,组建专家团队,常态化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专业帮扶指导。通过线上调研珈创生物、科普达等30余家重点后备企业,了解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对企业规范上市相关问题进行解疑答惑;实地走访一致魔芋、金龙畜禽等80余家企业,现场帮助论证公司上市可行性并制定上市路径,挑选专业中介机构,对上市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予以指导。湖北证监局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调研走访辖区拟上市企业20余家,邀请沪深北交易所、证券、私募等行业专家开展“资本市场服务荆楚行”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线下授课”、“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增强企业获得感。

今年以来,武汉市各有关部门加强走访调研,联合各区实地走访武汉有机等102家上市后备企业,协调解决理工数传、吉和昌等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企业上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功能,邀请交易所、证监局等专家解读企业上市最新政策,一季度市区两级共举办33场上市和投融资对接活动,加深中小微企业与资本市场链接。

四、关于“出台政策措施,提高房租减免政策惠及面”情况

2022年3月,省发改委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2〕113号),制定相关帮扶政策,帮助相关企业渡难关、促发展,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2022年6月,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73号),鼓励和引导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方案,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落实推进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市县给予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做大新型政银担规模,加大服务企业上市工作力度,落实承租非国有房屋企业奖励政策,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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