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24008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4-40832 | 发文日期 | 202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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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江文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安全合法向银行提供数据的建议》收悉。建议对当前普惠金融战略推进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切合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省下一步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汇聚金融资源、凝聚金融合力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对照具体工作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工作情况
我办(局)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积极推动构建融资方式更多元、覆盖更全面、成本更合理的金融服务体系,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高度重视数据合规共享,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我省坚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条主线”,瞄准数据价值释放,从法规、流通、市场、基建、生态等多方面协同发力,推动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一是加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对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数据资源进行融合治理,建立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建立市场经营主体、公共资源交易、中小企业融资等主题库,支撑金融等重点领域数据应用。二是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基于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构建起覆盖92个省直部门和17个市州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初步实现政务数据目录统一管理、数据资源统一发布、共享需求统一受理、数据供需统一对接、数据异议统一处理、数据应用和服务统一推广,有力支撑金融场景所需数据的共享和应用。三是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印发2023年《湖北省深化公开数据开放工作方案》并制定配套任务清单。加强大数据普惠金融工作,推动三农、政府采购、税务、民政等政务数据开放,同时在湖北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设立“财税金融”数据领域,上线23个数据集。四是支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印发《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率先在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等8个领域开展授权运营试点。
(二)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数据是新质生产力,是金融发展的新动能,我办(局)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进我省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一是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数字金融转型。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挥数字金融能力、特点与优势,打造信息化高效服务平台,推进智能化柜台建设、网点智慧化转型,逐步提升数字化、智慧化运营能力。二是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鄂融通”)持续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为入驻平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提供企业公共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充分发挥“鄂融通”作为全国“信易贷”平台湖北省级节点数据枢纽功能,为各市州融资信用平台、接入金融机构及相关行业平台提供数据接口调用服务。目前已与工行湖北分行、建行湖北分行、邮储银行湖北分行、湖北银行、省联社、省农担、省征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通过业务系统直连、信用信息共享、联合建模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2023年,与建行湖北分行合作,对融资企业多维度信用信息构建信用评分卡即“鄂融指数”,预测企业违约概率并赋予相应评分,为金融机构信贷服务提供支撑。三是全面提升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获得率。始终坚持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相关工作作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点工作,引导辖内银行机构积极支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主动对接“鄂融通”“汉融通”等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参与“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持续推广“301”快贷、楚天贷款码,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带动信用贷款快速增长。截至2024年5月末,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同比增长40.25%。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办(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职能和我省实际,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省数据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数据合规共享开放。加强财税金融相关数据开放,围绕数字经济、产业创新等重点领域,向社会开放内容更为多样、应用价值更高的数据。持续推动部门发布、更新数据资源,及时审核银行所需数据的开放申请,响应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与建议反馈,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重点督查、跟踪问效。
二是持续推进银行所需公共数据运营。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授权运营主体开展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和市场运营,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加强公共数据运营过程监督管理,强化产品上线前的数据安全审查,确保公共数据运营依法合规。
三是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根据《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数据条例、公共数据授权运管、数据流通交易、数据产权登记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应用场景、规则体系、市场生态建设,助力商业银行高效合规接入更多数据产品和服务。
四是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用足用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这一渠道,争取更加精准、更多维度、更大范围地归集共享信息,提升信用信息的可用性,依法依规向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升级“鄂融通”功能,持续向入驻金融机构推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创新物种、金银种子、绿色项目企业、重点人才创办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名录信息。结合我省数字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围绕“5+9”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信易贷”,推广“301”融资模式和“银税贷”“政采贷”“乡村振兴贷”等数字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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