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012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5-41834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
|---|---|---|---|
| 发布机构 |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宫步坦代表:
你们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012号《关于尽快建立我省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行政处置刑事打击双推进,防非打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完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呈整体收敛态势,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推动健全打非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经省政府审批,于2024年10月18日建立了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机制。该机制由分管副省长、省委金融办主任担任召集人,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39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着力推进各地建立相应机制,2025年6月17日,全省17个市州、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建成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同公检法机关协同联动。一是加强协同联动。我办主动加强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研判会商会,分析防非处非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问题和困难,对非法集资案件实行统筹协调和联合督办,2024年以来,共开展专题研究、现场督办30余次,凝聚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行刑衔接。我办与省检察院、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湖北证监局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分局会签《关于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共同服务保障湖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会议纪要》,明确六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共同推进金融案件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三)行刑并举加大风险处置力度。一方面,强化行政处置。针对风险线索,推动各地处非牵头部门发挥作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等加大综合行政处置力度,打早打小。去年以来全省对涉非主体共开展警示约谈1618次,行政警告23次,移送公安机关2件。经行政处置,风险涉及人数压降1508人次。另一方面,持续做好司法案件攻坚。2024年8月,向各市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工作的函》,提出分级分类处置任务。积极协调政法机关加快案件处置进程,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建成防非打非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模式,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有效做好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
(二)强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专业咨询、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强化衔接,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证据标准判断、案件定性等方面,探索统一的执法司法标准,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
(三)加强风险预警和宣传教育。持续做好涉非风险的排查及风险线索处置。提升省金融风险预警平台监测效能,夯实行业主管部门风险监测责任,提升基层网格员风险发现能力,鼓励群众举报奖励。统筹推进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教和常态化宣教,不断提升群众风险识别、防范能力。
省委金融办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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