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762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6-31280 | 发文日期 | 2026-10-08 |
|---|---|---|---|
| 发布机构 |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涂军明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762号《关于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打通国有“三资” 盘活堵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省委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地方政府金融创新职能定位,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路径,综合运用信贷、证券化、上市并购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大对国有“三资”盘活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优化信贷服务模式。推动银行机构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在资产资源估值、融资方面深度参与“三资”盘活工作。一是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围绕“三资”盘活需求,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为存量资产流转、提升改造等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如湖北银行落地全省首笔林权“三资”盘活项目贷款9000万元;武汉农商行成功为汉江湾沿线改造项目授信4.8亿元,落地全国首单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生态产品价值交易;汉口银行协助松滋市推进“三资”清理,成功投放“三资”贷款1.5亿元。二是探索权益质押融资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围绕水资源、生态产品等领域缺乏传统抵押物的资产,探索以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作为质押标的。嘉鱼县相关金融机构开发“原水贷”“取水贷”等产品,允许用水企业以水资源取水权或未来水费收益作为质押获取贷款,有效盘活水资源资产;十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产品纳入交易体系,获得多家银行意向性授信,构建“生态治理—价值评估—信贷支持—收益反哺”良性循环。
(二)推动国有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协同省政府国资委联合印发推进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工作方案,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优化政策宣讲和对接服务,组织举办“资本市场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赋能企业融资发展”等专题培训,邀请交易所及中介机构专家解读资本市场前沿政策、分享实操案例,切实提升国有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工具的能力水平。组织各地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REITs项目的发掘储备、申报发行和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联合上交所开展债券市场城市行动计划,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REITs和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2025年1—12月,我省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325.27亿元,居中部第一,其中洪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全国首单“革命老区+长江经济带”双贴标CMBS证券化产品,成功打通县域文旅资产对接资本市场的通道。截至目前,湖北省已发行8单公募REITs,规模170.34亿元,其中5单底层资产为央地国有资产。
(三)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及并购重组。优化企业挂牌上市服务体系,完善共同推进企业上市专项会商机制和绿色通道制度,构建价值发现、规范培育、融资对接、上市护航全链条培育服务体系。开展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评选,挖掘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制定出台《2026年企业上市行动方案》,系统梳理拟报审、报辅及拟挂牌新三板企业清单,“一对一”进行跟踪服务。去年以来,我省兴福电子、岚图汽车等国有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健全常态化走访上市公司机制,落实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组织券商梳理上市公司并购典型案例,为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提供金融支持和专业辅导。截至目前,我省共有上市公司194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市值2.6万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金融资源与“三资”盘活高效对接,进一步畅通盘活路径、提升盘活质效。一是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三资”盘活信贷支持力度,推广权益质押融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创新模式,推动更多“三资”盘活项目落地见效。二是推动国有“三资”资产证券化纵深发展,用好REITs、ABS、CMBS等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三是支持国有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优做强,为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省委金融办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49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