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49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1-50639 | 发文日期 | 2021-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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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朱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江经济带煤炭交易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综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省直单位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在提案中对建立长江经济带煤炭交易中心的必要性、优势和建议,以及实现的路径等进行了阐述,对帮助解决我省缺煤少油,优化配置资源,保障我省能源供应安全和疫后经济重振都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2020年12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决定,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攻坚战工作,延长到2021年11月,清理整顿期间,原则上不得新设交易场所。根据清整联办的要求,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根据清整联办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我局有关工作职能,配合省发改委等省直和有关地区,做好工作。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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