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674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674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21 10:05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3-33778 发文日期 2023-07-2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政务公开 有效

尊敬的蔡凤珍、陈仙凤、王煜龙、周文平、张汉平、王怡华、李军、李雪飞代表: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的建议》(第20230674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认真研究了你们所提的意见及建议,在结合工作实际和征求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意见的基础上,反馈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开创金融救助新路径”的建议

(一)关于财政支持政策

2022年省财政安排制造业、外经贸、普惠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等各类惠企扶持资金50亿元以上,筹集资金近40亿元落实提振消费支持政策,持续推进惠企资金“免申即享”改革扩容,累计争取中央财政一次性财力补助470.45亿元,进一步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推动相关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落实财政贴补奖政策撬动信贷资源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普惠金融奖励基数,鼓励银行增量信贷投放、适度让利,鼓励市县加强财政贴息支持。二是推出政采贷及产业链供应链核心实体企业融资增信奖补政策,对开展线上融资业务的中小企业,实行“无担保、无抵押”,并给予20%以上利率优惠;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或签发供应链票据的核心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三是建立应急转贷纾困体系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5亿元省级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构建覆盖全省的纾困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过桥服务,缓解资金流动性困难。
    (二)关于金融助企纾困政策

近年来,我局及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金融助企纾困有关工作安排,着力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推动全省金融机构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助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细化措施助企纾困解难,先后印发《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金融服务的十项举措》、《纾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交通物流行业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批零住餐行业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若干措施》、《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等重点行业金融纾困政策措施,协力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围绕中央5项金融信贷政策及我省16条落实举措,制定了30条金融配套具体实施细则,更大力度推动金融政策直达快享。二是从建立贷款风险管理及分担机制、完善商业银行内外部政策安排、实行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推动各项金融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三是推动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制,印发《2023年湖北省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要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四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办法,支持商业银行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调动基层信贷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建立愿贷、敢贷、能贷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拓展融资渠道,优化金融服务模式,提高优惠政策落地效率”的建议

我局及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持续推动各地、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合理安排信贷规模、投向、结构与节奏,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提高授信转化率和信贷可得性。截至2023年5月末,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471.35亿元,同比增长30.91%;贷款户数133.89万户,同比增加33.47万户。一是搭建银政企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早春行”活动,推动全省各市州银行机构与8.5万家企业和项目签订融资协议,其中6.9万户小微企业累计获得资金支持1543.3亿元;推动“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常态化建设,安排受疫情影响出现流动性、供应链问题的企业进舱诊治、纾困、恢复正常经营。截至2022年底,累计帮扶企业34056个,累计提供资金供给2540.85亿元,金融纾困金额达到2327.38 亿元。二是大力推广“楚天贷款码”,为各类市场主体搭建线上融资的自荐通道。截至2022年底,“楚天贷款码”用户已超18万户,贷款超2100亿元。三是积极推广“301”模式,开展首贷拓展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降低小微企业获贷门槛。截至2022年末,“301”模式累计发放贷款378万笔,金额3050亿元;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15.8万户;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余额1805亿元,同比增长接近50%。四是充分发挥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鄂融通”)作用,以融合政府扶持政策、挖掘企业融资需求为目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1键申请、1秒授权、3分钟画像、3个工作日授信的“1133”运行模式,进一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及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截至2022年底,已入驻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2515家,汇集1959项金融产品,融资总金额已超4700亿元。五是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协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全省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商标贷”、“专利贷”等涵盖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的金融产品,有效解决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三、关于“规范担保市场,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增加政府纾困基金的杠杠效应”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一直致力于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融资增信分险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服务力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着力化解融资瓶颈,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 2023 年6月底,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 207 家,在保余额 2531.3亿元,放大倍数 3.5 倍。一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主导作用。推广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4321”和“442”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完善了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等“四补”机制,不断加强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统筹,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龙头带动、覆盖县域”的发展格局。截至2023 年6月底,我省纳入省地方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认定名单内、聚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88家,在保余额971.1亿元,同比增长13.8%;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829.5亿元,同比增长55.4%;2022年省财政拨付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四补”资金2.176亿元。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降费让利。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突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保本微利运行、发挥增信作用的政策导向,提升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主体和创业担保贷款等业务拓展积极性。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均降至0.7%,全年累计减免担保费8亿元。  

四、关于“提升发展韧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02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省税务部门共为市场主体办理各类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惠1409.35亿元,占全年税费收入的14%。其中,办理主要退税减税降费缓税费1192亿元。分政策看,增值税留抵退税888.3亿元,占全年税收收入的18.5%;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21.1亿元;“六税两费”减免63.6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专项缓税142.4亿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9.75亿元;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30.83亿元。据测算,通过减税降费拉动全省GDP增长0.7个百分点,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税收动能。

 2023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续了中小微企业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研发方面的支持,优化了部分中小微企业税费政策的规定,继续给予了中小微困难行业政策支持。
    (二)继续减费让利降本

2022年,我省中小微企业费用负担持续减轻,成本压力得到缓解,就业基本盘得到支撑。一是加强涉企收费项目源头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实施的降费减负政策,及时调整和清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二是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三是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小微企业客群特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性银行转贷款、小微贷款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主动将政策红利传导给小微企业,推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89%,较年初降低0.19个百分点。四是落实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政策。2022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共计减免房租11.02亿元,共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46万户;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保证金2.3亿元;对存在困难的城市公交、地铁运营补贴资金32.23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优惠通行费1.74亿元。五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022年,我省工伤保险全年阶段性降费总额9.2亿元,降费惠企32.3万家;社会保险缓缴企业共10968家,缓缴金额32.5亿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0.91亿元,惠及企业1.88万家;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19亿元,惠及13.11万人次。
    (三)强化资本市场支持

近年来,我局和湖北证监局持续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鼓励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一是聚焦我省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楚天种子”行动,协调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摸排上市后备资源,挖掘一批优质民营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实行精准培育辅导。二是充分利用上交所中部基地、深交所湖北基地、北交所及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湖北基地,加大资本市场业务培训力度,举办“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培训、香港投融资平台对接交流会等一系列全省性活动。三是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证券交易所债券产品开展融资,支持湖北区域股权、创投类私募投资基金规范,助力辖区中小企业解忧纾困。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推动金融机构强化中小微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欢迎代表们继续为我省经济金融发展献计献策。

特此回复。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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