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869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869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10 16:38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MB1500621/2024-40826 发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政务公开;其他 有效

刘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产业基金集聚打造全国科技金融高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湖北金融业发展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要求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构建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撬动资本投入,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24年6月末,全省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73家,共计管理基金1251支,管理基金规模2488.21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排名全国第10位。

一、完善基金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今年以来,省政府领导多次专题就基金业发展工作专题研究,要求各相关部门聚焦我省基金业发展的短板弱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今年1月,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就我省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建设提出18条支持措施。今年4月,我办(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出台《关于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我省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散小弱、种子期初创期和科技型企业亟待资本加持的现状,突出股权投资行业普遍关注的基金募资、投向匹配和投后退出等热点难点,聚焦做多做强股权投资主体、更好引导带动社会出资、推进资本与实体有效对接、营造股权投资发展生态四个方面,借鉴外省市作法,从财政奖励、政策扶持、便利准入、制度试点、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培训服务、跟踪评估等角度提出了21条措施,并明确“到2026年底,力争全省注册基金数量达到2000只以上、基金管理规模每年增长20%、30家以上头部机构落户、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高地”的具体目标。21条措施印发以来,我办会同相关部门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动措施落地落细,指导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建立了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为私募基金通过份额转让拓展退出渠道;会同省财政厅,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纳入了《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近期,省政府组织研究制定《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我们已将招引创投风投落地、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机构、优化创投机构“募投管退”链条、优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区域创投母基金存续期限和投资期限、出资比例上限和投资容忍度等措施纳入《行动方案》。目前《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已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

二、发挥政府基金引领带动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加大力度布局政府投资基金群建设,以政府投资引领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省实体经济和重点产业。省级层面,构建形成国企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双轮驱动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2022年,整合原长江产业集团、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省兴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湖北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优势板块,合并组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定位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运营主体和省级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主体,统筹原湖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长江创投母基金”,在原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基础上更名设立总规模400亿元的“长江产投母基金”,省级层面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国企投资母基金。2023年,省财政厅通过预算安排,新设首期规模200亿元的湖北省投资引导基金,定位为省级政策性引导基金。省级政府基金已出资参与6只国家级基金,吸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供销基金等多只国家级基金来鄂合作设立参股基金;吸引中化、中车、中节能、五矿、航天科工、中航工业等22家央企,聚焦前瞻产业领域,累计设立总规模达500亿元的专项投资基金;联合长飞光纤、鼎龙股份等40家产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链基金”,总规模达790亿元。市县(区)层面,各级政府围绕本地发展需求,成立多只产业基金。其中,武汉市统筹整合财政出资设立市场化政府产业基金“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注册资本金300亿元,截至去年末累计出资规模393亿元,参与母子基金170只,带动基金群规模1563亿元;襄阳市、宜昌市分别设立汉江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三峡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500亿元光谷产业发展基金、200亿元武汉新城基金,汉阳区设立15亿元汉阳区政府产业引导母基金,洪山区设立总规模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50亿元洪山新动能产业投资母基金等。截至6月底,省级已与15个市州合作设立基金,发起县域基金51只,投资县域项目358个,助力县域培育特色产业。

三、推动基金与产业双向对接。动态收集、充实投资项目库,及时向相关创投机构推送,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全面参与科技创新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各级和各有关部门积极搭建投资机构与企业、项目对接平台,吸引创投机构投资我省企业。截至6月底,通过国资投资母基金引领带动,联合各类资本累计投资和引进落地重大产业项目超50个,项目总投资达5500亿元,省市协同累计投资2000亿元。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参与设立100亿元楚天凤鸣天使基金,指导长江产业集团加快构建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湖北天使投资联合投资中心,全力支持未来技术研发、颠覆性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挥各类投资机构媒介作用,构筑“产业规划+产业招商+产业资本+产业投行+产业载体”一体的区域产业集成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各地开展招商引资、补齐产业链条。2023年,我省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共投资湖北项目1525个,在投本金699.88亿元,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服务、半导体、电子设备、机械制造等行业。

四、优化基金业发展生态环境一是创优准入环境。出台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招引、落户奖励政策,鼓励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建设私募股权投资集聚区。坚持外部招引与本土培育并重,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主体发起或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二是创优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引导基金科学决策、投资容错、激励约束等机制,通过放宽限制条件、提高政府出资比例、降低返投倍数、合理设置容忍度指标、实施财政奖励或出资让利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三是创优人才环境。发挥头部基金管理机构作用,以合作设立参股基金为载体,以建立跟投、激励机制为切入点,推动本土创投人才梯队建设,多家优质机构已在湖北新组建投资管理团队。加快构建“1+4”人才发展体系,强化科技创新、资本运营、专业服务、产业技能等四类人才支撑,抓好后备人才培养和储备,拓展外部董事、投资评审、科技副总等“专家人才库”,形成多元协同的智力支撑。

近年来,我省把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转变政府投资方式、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已基本形成覆盖企业生命全周期的体系化基金布局,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基金机构数量还不够多、基金规模还不够大、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办(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创投十七条”“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21条”等文件的贯彻落实,为全省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基金运作效能。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继续拓宽基金出资来源,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快设立一批重大专项基金、产业链基金、科创基金,壮大投资基金总体规模,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长江经济带、三大都市圈、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数字经济等重大战略。推动统筹建立省市区国资基金协同机制,以联动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形成投资合力促进我省产业集群发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基金业发展环境。会同省财政厅落实对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创”的奖补政策,为创投机构“引项目、聚项目”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会同省政府国资委、长投集团等部门加快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具体措施,支持培育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经营风险的投资文化,实施基金投资运营全周期评价。      

三是进一步加大优质项目供给力度。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领域,建立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科技成果转化备投企业和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信息,为股权投资提供优质标的。依托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建设股权投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上市后备资源与股权投资机构双向推送机制,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跟踪对接机制,推动各类资本、新兴产业、高端人才深入融合。推广“基金+基地”“基金+产业链”“基金+园区”等模式,构建基金业、团队、项目相对集聚,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储备挖掘重点项目,促进基金与产业、企业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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