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73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4-40847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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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李明、王芙蓉、徐新胜委员:
三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在社会治理中强化劳动、金融、房地产领域的行业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三位委员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位委员所提建议符合全省金融工作实际,是我省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宝贵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办(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提升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服务和高水平治理,不断开创新时代全省金融工作新局面,为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制度先行,制定《关于完善湖北省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治理的意见》《湖北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核销工作指引》,补齐规则短板,强化制度约束。修订《湖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担责、企业主责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实现市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全覆盖。
(二)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大数据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信息系统,优化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典当行监管系统功能,上线运行全省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信息系统、全省地方交易场所监管信息系统、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化监管系统,重新搭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平台,推进穿透式监管,提高智慧监管水平。
(三)增强监管效能。2023年,举办了全省融资担保暨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四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培训、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研讨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从业人员经营水平。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完成全省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发现问题梳理分析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整改。
(四)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攻坚行动,实行重点案件包保责任制,稳妥推进非法集资风险处置。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省问题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工作方案,分类有序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配合相关部门稳妥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持续推动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有效缓释,稳妥缓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和企业上市风险。推动常态化宣传与集中宣传深度融合,扎实举办防非短视频征集大赛,持续推进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群众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动性、主动性、积极性。
(五)净化金融环境。2023年,在全省范围开展金融领域涉稳风险大排查、金融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地方金融组织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排查问题线索、加强整改落实,净化金融市场生态环境。持续开展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伪金交所”、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专项整治,武汉金交所等地方交易场所风险规模逐步压降。
(六)提高服务质效。聚焦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普惠金融及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支持措施,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研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推动企业股改培育、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引导企业债券发行,促进地方法人证券机构和私募股权基金、期货行业规范发展。深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全省金融改革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严监管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加强制度“立改废释”,调整和修改地方金融组织主体规范及监管细则。指导各地加大“空壳”“失联”、丧失经营能力、存在风险隐患的地方金融组织的清理力度。通过分类评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手段,加大对地方金融组织检查力度。提高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系统的利用效率,推动监管信息系统优化升级。
(二)进一步守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抓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工作落实,提升省金融风险预警平台监测效能。持续开展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稳妥处置各类金融风险。有效发挥督办、考核、通报等作用,强化追责问责。
(三)进一步强合规推动企业稳健经营。加强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加强防非宣传教育,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加强公司治理,全面排查内控制度短板与漏洞,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合规为本”的经营理念。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企业帮扶活动,更大力度为地方金融组织纾困解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增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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