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571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571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09 17:13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MB1500621/2024-40852 发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政务公开;其他 有效

帆、杨明委员:

您们提出的《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提升我省金融发展水平》的提案收悉,提案对当前金融业有关风险和挑战的分析切合实际,就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提出的七个方面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统筹做好金融领域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重点对照七个方面工作建议,结合我办(局)职能,综合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近年来,全省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切实强化金融监管,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全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取得明显成效。

(一)协调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我省金融市场稳定运行,信贷总量稳步增长,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发展。一信贷投放紧扣湖北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总量增长、结构优化、成本下降2023年,我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03万亿元,同比增长10.2%,信贷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相匹配。金融机构绿色、制造业中长期、普惠小微、涉农等领域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信贷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我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85%,同比下降24BP,融资成本创新低。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上市公司总数达177家,境内上市公司家数排中部第2位、全国第9位;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233家,排中部第1、全国第7;四板挂牌企业总数6603家。2023年全省直接融资总额7593.43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同比增长8.96%

(二)持续健全宏观审慎框架。人行湖北省分行持续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健全宏观审慎框架的工作部署,一方面积极参与总行层面的全国性宏观审慎管理工作,同时有效实施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政策,着力防范房地产市场波动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扎实做好宏观审慎评估(MPA)相关工作,充分发挥 MPA 在加强信贷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推动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优化信贷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信贷投放与金融机构资本水平及经济增长相联系,有效促进全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三)持续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冲击。人行湖北省分行高度重视外汇形势和资本项目监测研判动态完善应对预案。一是密切关注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地缘政治风险、汇率市场波动等对实体经济和国际收支的冲击影响,及时评估外汇市场风险状况。二是出台《湖北省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工作实施办法》,构建研判风险为导向、形势分析为指引、业务监测为线索、检查核查为验证的跨境资金流动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排查异常交易,完善风险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三是跟踪国际金融风险研究最新动向,围绕外汇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调研,摸清外汇市场风险成因和传递机制,为专业分析、精准预判打好基础。

(四)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监测。一是严密监测贷款质量,针对不同行业、客户、期限精准分析,及时督导风险贷款。二是指导银行多渠道化解信用风险,积极争取政府及上级行支持,加速不良资产处置。三是开展金融风险大排查,制定《湖北省银行业保险业风险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辖内银行业保险业风险管理联系沟通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内银行业保险业风险管理联系机制,常态化组织风险情况座谈四是严格执行风险监测约谈,高度警惕现存及潜在风险,对风险问题及时响应,提前介入督促整改。

(五)积极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一是将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纳入全省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制定子方案明确路径和时间。二是按照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原则,对高风险机构实施贴身监管,推动国资背景企业入股高风险保险公司,优化股权及治理结构。三是压实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主体责任,督促清收不良、强化拨备计提,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四是建立重点风险机构预警指标体系,强化流动性风险监测,提前应对流动性风险隐患。五是建立了政府主导、监管推动、机构主责、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大力开展央行评级等级提升行动,落实硬约束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推动省内高风险机构连续三年保持动态清零,当前我省地方法人银行风险持续收敛,风险总体可控。

(六)全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对上市挂牌公司债券证券期货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稳妥推进省内重大案件、涉风险处置案件的调查工作。二是持续健全资本市场防控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问责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围绕7个重点方面组织摸排风险隐患。三是压实风险处置责任。加强风险上市公司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产生新风险。四是防范债券违约风险,深入开展风险摸排,做好重点领域防控工作,督促企业筹措资金化解风险,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配合开展化债工作。五是防范私募基金风险,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强化监测和执法,坚决出清伪私募六是推动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清理工作。

(七)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等规定,持续补齐制度短板。二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能。2023年,我办(局)对160余家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强化非现场监管,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加强协同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凝聚监管合力。三是着力推动减量提质2023年,累计办理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及退出事项254件,依法依规清退空壳”“失联或经营风险较大,持续经营能力差的地方金融组织70余家。

(八)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监管,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与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在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同时,发挥好网络平台在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拓展金融覆盖面等方面作用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同时,督导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存贷款投诉处理机制,推动以处理投诉为主的事后解决管理体系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全流程体系转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近年来,虽然我省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风险防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金融业规模较小、金融供给不够平衡、风险防控仍有漏洞、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还需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办(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职能和我省实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协同推动建立健全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健全兜底监管机制,建立监管责任归属认领机制。二是继续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稳步推进风险机构改革重组。严格把控增量风险,实时跟踪分析金融监管趋势,及时分析报告金融风险状况,协同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密切关注高风险机构业务运营状况,持续推动其改革重组工作,指导公司稳健发展。三是加强央地监管协同、省市县监管协同部门间监管协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机制有序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推动机构能清尽清”“减量增质,持续改善行业生态四是推动我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健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金融力量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