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50226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5-41838 | 发文日期 | 2025-08-11 |
|---|---|---|---|
| 发布机构 |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高帆委员:
您提出的《需加强金融业与其他行业、尤其是居民及投资者的协作,形成金融合力,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金融助力》的提案已收悉,提案对当前金融业发展现状、金融监管发展思路的深刻分析,以及针对加强金融业协同作用提出的四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对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针对性和借鉴意义。对照相关工作建议,结合我办职能,综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人行湖北省分行和湖北金融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近年来,全省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金融监管协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切实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及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助推规范我省地方金融秩序。围绕落实《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积极构建系统化地方金融监管配套制度体系,先后制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湖北省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办法(试行)》《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湖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北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分类评级暂行办法》《湖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北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监管政策制度,聚焦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关键问题,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夯实健全地方金融的制度框架和监管体系,推动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健康发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和央地协同监管。一是强化部门联动。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湖北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印发湖北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通报会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监管合作、信息共享以及日常工作联络规则。目前湖北省协调机制已召开两次季度会议,实现重要监管信息、重点风险线索和重大专项行动信息共享及会商研究常态化。二是加强数据互联共享。人行湖北省分行制发《湖北省金融数据交换规范》金融标准,统一了全辖监管数据报送规范与要求,为数据共享提供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提升共享效率。我办推动印发了《湖北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共享实施办法》,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湖北证监局建立了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地方金融组织主要监管指标、金融业运行情况等监管数据,提升信息和数据共享水平。三是落实央地协同监管。今年以来,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我办与湖北金融监管局、人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开展了商业保理公司三类重点风险排查、反洗钱工作专题调研以及商用车金融业务专项排查等协同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定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报六类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情况和机构运行情况的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打通了央地监管信息、风险信息共享渠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我办及湖北金融监管局已共享涉及我省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线索300余条,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央地协同监管工作格局。
(三)全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立足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积极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是提升信贷投放质效。协调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投向,持续扩大信贷投放。我办深入开展金融“早春行”政银企对接活动,摸排企业融资需求,提升资金供需匹配效率。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省共组织“金融早春行”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312场次,金融机构与超4万户企业签订融资协议,签约金额7272.7亿元,履约金额6621.5亿元,履约率91.05%。多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实施办法(试点)》和《湖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试点办法》,加大“数据赋能+财政增信”应用创新力度,发挥协同联动、数据扩容、业务指导、风险防控等作用,探索“轻资产、宽信用、便利化”融资路径。截至6月末,我省三项信用贷款累计发放523亿元;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9.29万亿元,同比增长7.9%,比全国高1.1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新增贷款5808亿元,居中部第二位,同比多增1062亿元。二是持续强化资本赋能。深入实施资本市场建设“楚天行动”,制定出台新形势下重塑企业挂牌上市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构建“价值发现、规范培育、融资对接、上市护航”全链条培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交易所中部基地作用,组织专题培训,助推企业上市融资。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兴福电子、宏海科技等7家上市及过审企业,禾元生物成为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重启的首家过会案例。会同财政、国资等部门制定实施重塑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工作方案,构建覆盖“0—1”“1——2”“2—N”的“创投+产投”基金群,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三是发挥地方金融组织助企融资作用。会同省财政厅等围绕强化融资担保增信支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风险分担、尽职免责、正向激励和考核评估,建立了敢担愿担能担会担长效机制。大力推广“4321”和“442”等新型政银担风险合作模式,发挥科技担保、农业担保增信和财政风险补偿功能。截至6月底,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1116.2亿元,同比增长32.3%。全省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从2019年的1.7%下降至目前的0.7%,2019年来累计减免担保费32.96亿元。持续推进全省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参与应急转贷纾困服务,纾解企业中小微企业短期资金困难。自体系建立以来,全省应急转贷纾困业务累计完成12694笔,转贷业务规模1244.55亿元,为8513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转贷续贷服务,降低企业转贷续贷成本46.41亿元。四是优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省市县三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和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鄂融通”)功能,有效促使“易信贷”纵深推进。截至目前,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汇聚企业融资信用信息7900余万条,2024年,助力金融机构向市场主体提供便利融资信用贷款2723.76亿元。
(四)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底线。持续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的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协同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我办联合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省农信联社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配合研究改革方案,支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在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自救、原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方式补充资本的基础上,完善治理结构,健全风控体系,全面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协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房地产行业发展,协同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优质房企加大融资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纳入“白名单”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25年4月末,累计推送“白名单”项目838个,完成授信2930.9亿元,新增放款2100.3亿元,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省财政厅会同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组织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目前全省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债务风险事件。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办将继续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及湖北证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和央地协同,着力提升金融监管质效,聚焦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多渠道满足实体经济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一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焦关键领域风险防控,稳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做好房地产行业、政府地方债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和央地监管协同。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在及时共享监管信息、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同助力企业纾困等方面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央地金融监管协同,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贯通、责任清晰、执行有力、高效有序”的央地监管协同金融监管体系。
三是深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优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募资做培育作用,加大政策宣传、专业培训、上市辅导、项目路演、融资对接等全流程服务,助力更多企业挂牌上市、更多资产实现证券化。
湖北省委金融办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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