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关于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现场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关于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现场检查结果

2019-12-19 09:0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20-10261 发文日期 2020-01-0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 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3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湖北证监局对辖内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域性股权市场检查情况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对接湖北证监局,以辖内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武交中心)为抓手,全面检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情况。一是运营机构自查。组织武交中心开展自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从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定位、严格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做实做精股权融资业务、平稳开展交易转让业务、规范发展可转债业务、认真做好登记托管服务、积极发展合格投资者、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开展机构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二是开展联合检查。会同湖北证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制定《关于对辖内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开展2019年现场检查的工作方案》,针对武交中心的规范发展情况和风险排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指导意见》,通过与武交中心高管人员集体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对重点业务进行测试、检查交易系统等方式,开展联合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通知》、《办法》和《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湖北证监局从三个方面做好督导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工作:

一是督导武交中心夯实基础,补齐制度短板,实施精细化分类分层管理管理,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督导武交中心完善常态化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对托管挂牌企业进行风险摸排,加强事前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并对摸排发现的风险隐患拿出解决方案,及早处置。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武交中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风险隐患全面清除,实现规范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