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关于2024年度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报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5-12776 | 发文日期 |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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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宜昌、黄石、十堰、孝感、荆门、黄冈、咸宁、随州市政府办: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9月至12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3类地方金融组织、共30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续处置。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了小额贷款公司16家、融资租赁公司10家和商业保理公司4家,共计30家企业。其中,抽查武汉市11家,宜昌市4家,黄石市3家,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各2家。各地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积极履责,抽查的企业主动配合,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和程序,重点针对地方金融组织登记注册情况、内部制度情况、企业经营情况、配合监管情况、经营异常情况等方面开展抽查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未开展年度报表审计、登记事项与实际不一致、人员或资金管理不具有独立性、一般风险准备金计提不足、内部制度不健全、业务流程不规范、业务集中度超标等问题。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职能职责。各地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分类评级、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监管手段,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增质。对抽查未覆盖到的辖内地方金融组织要结合非现场监管情况,适时作出检查安排,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二)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加大对抽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力度,确保闭环管理,持续做好现场检查后续处置工作,以监管促规范。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逐户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确保相关企业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强化结果运用。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及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动态调整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白名单”。各地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动态摸底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情况,做好分类监管工作,加强扶优限劣,助力合规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失联”“空壳”等非正常经营企业出清,推动地方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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