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利益相关方、媒体列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通过网络向社会开放)

【邀请利益相关方、媒体列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通过网络向社会开放)

2019-11-13 09:0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19-77502 发文日期 2019-12-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 有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稳金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百万千亿金惠工程”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做好文件解读,1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省金融办副主任陈宽宏解读相关政策。

2018年以来,面对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经济运行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复杂经济形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六稳”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确定由省金融办牵头,协调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和省财改厅等部门先后起草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稳金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百万千亿金惠工程”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四个政策文件。这四个文件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牢牢把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精准聚焦金融领域脱实向虚、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非法集资和P2P风险外溢等问题,着重从促进金融供给优化结构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强化金融监管和推进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方面,有的放矢地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为推动全省金融平稳健康运行,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具体来讲,这四个政策文件突出体现四个特点:一是增强金融有效供给的导向鲜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信贷政策和资源倾斜,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充分发挥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积极争取扩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意贷款规模,开展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贷资金来源;加快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对补短板的积极作用,拓展薄弱经济环节的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的招数实在。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进“银税互动”,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按融资需求与企业开展精准对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开辟票据业务等六个“绿色通道”,推动新增一批首次融资等六个“一批融资”,打通公共综合服务等六个“最后一公里”。支持地方搭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平台,通过“过桥贷”等方式解决过桥融资难题。完善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通过“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提供“一站式”上市跟踪辅导服务,妥善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组建上市服务团队,“点对点”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政策咨询和专业指导。出台这些措施,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增强广大企业的获得感。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明确。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对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P2P网贷等5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明确提出了建立风险台账、深入开展排查和减少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等具体要求,并强调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监管,从严防控潜在风险;构建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杠杆率过高的风险企业制定化解风险引导措施,帮助企业化解流动性风险。四是鼓励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具体。对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核心企业、小微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提出建立与当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相适应的资本金持续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创业担保、新型农业主体等贷款给予贴息。在支持企业上市方面,提高上市奖励资金额度,省级预算安排的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以及项目用地优先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在支持发展债券融资和绿色金融方面,作出了对发债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绿色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提供增信、贴息或风险补偿等规定。

四个政策文件既各有侧重,又融成体系,基本勾勒出了新形势下做好我省金融工作的制度框架。2018年11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组建以来,按照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做实新职能、完善工作推进体制机制,主动与中央驻鄂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省直部门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一是持续协调各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按照“四个不低于”工作目标,持续做大信贷总量。今年三季度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1319亿元,比年初增加5284亿元,同比增长14.47%。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974.72 亿元,同比增长12.91%;贷款户数61.79万户,同比增加14.58万户。全省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28%,比年初下降0.17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5.78%,比年初下降0.25个百分点,均为中部省份最低。二是稳步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建立成员单位联系沟通机制,指导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特别是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涉稳风险的社会面把控。协调指导全省法人银行机构、法人证券机构开展自查和风险化解。组织协调开展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广告清理、专项打击、案件处置等系列工作,有序推进P2P网贷行业风险出清和P2P网贷涉众风险化解。今年三季度末,我省已停业网贷机构107家,其中立案20家;在营网贷机构、借贷余额、出借人数分别较年初下降20%、30%、27%。通过建立债委会和联合授信两项机制,成立银行业债委会105家,涉及债权1176.7亿元,有序推动宜化集团等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三是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认真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上市公司倍增计划”,修订完善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和上市奖励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沪深证券交易所服务湖北资本市场基地作用,大力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计划,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2018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9家,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到目前为止,全省新增上市公司4家,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05家,位居中部第1,全国第9。还有3家科创板企业通过上交所首发审核,位列中部第1,全国第7。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直接融资总额3616.78亿元,同比增长14.93%。其中:债券融资3180.53亿元,同比增长15.15%;境内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累计股权融资283.55亿元,同比增长5%。31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股权融资5.41亿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共为432家企业完成股权融资2522笔,融资总额超过千亿元。四是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管。制定出台了《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实行类金融机构监管数据定期报送制度,明确七类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监管范围、监管重点、监管责任。已完成典当行年审和风险排查,以及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场所的集中清理规范,并建立了分类评级台账,实施分类监管。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类金融机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初步实现类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基本信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互联共享,初步构建形成类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联动响应机制。五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以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重点,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了8场政银企对接活动,包括:在有关地市开展5场金融服务“早春行”活动,协议融资近2000亿元;举办“湖北省民营企业融资培训暨银企对接活动”,现场授信融资超过100亿元;举办“一芯两带三区”重大项目保险资金对接会,签订协议总额达600亿元;举办“亲清”政商座谈会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对接会,现场签订融资协议203亿元。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各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完成应收账款融资1674笔、金额1434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53.7%。督促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第三方增信服务,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在保户数9.2万户,在保余额1350亿元,支持“小微”与“三农”业务占全省在保余额的75%。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聚焦“一优两落”,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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