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对2019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对2019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23 16:0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MB1500621/2019-85057 发文日期 2019-12-3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他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对2019年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关于开展对2019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机关纪委  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关于开展对2019年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全面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健康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局领导意见,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拟对全局2019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检查督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成立局机关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宓任组长,成员由胡斐、阙成亮、徐凯、吴淮清、姚学峰、汪秋元、易峥、张喜兵、游兵、闵金燕、童昊组成。

二、检查督查主要内容

(一)局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听、查、看、问等方法,对照各处室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清单,查阅相关佐证材料,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人:童昊)

(二)各支部和个人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采取查阅学习笔记、测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点等方式,看各支部是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个人是否撰写心得体会;是否掌握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要点。(责任人:童昊)

(三)各支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笔记等方法,看各支部是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是否讲廉政党课;是否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文件精神;是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是否列出岗位廉政风险清单;支部纪检委员是否履行监督职责,是否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责任人:姚学峰)

(四)各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采取查看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支部委员会记录本、与支部成员谈话等方式,看支部是否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是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指出的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责任人:童昊)

(五)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九不得”执行情况。采取走访监管单位、召开座谈会、随机抽问“九不得”的具体内容等方法,对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监管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意见》(鄂金党组文〔2019〕23号),紧贴工作实际,对“九不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看是否有违反“九不得”的人和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是否树牢。(责任人:游兵)

(六)落实目标责任制,完成年度重要职能目标情况。采取阅资料等方法,对照《2019年度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责任书》《2019年度机关处室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职能工作目标推进路线时间表》,结合职能任务,认真开展检查督查,看重点工作是否有计划、方案、总结年度重要职能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责任人:吴淮清)

(七)各处室对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碰头会布置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碰头会研究布置的工作列出清单,采取看、问、查等方法,对标对表,逐项工作逐个内容,看所有工作是否完成;在短期内不能完成的是否有计划、是否有日程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达到相关要求。(责任人:易峥

(八)对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及各处室重大事项政府采购情况。采取查看凭证、查阅资料,看预算执行是否合规、合法;收入、支出、资产的归集与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等行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财政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绩效是否得到充分发挥;是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工会经费使用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责任人:徐凯、张喜兵、闵金燕)

(九)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分别对省政府、湖北银行办公点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法,看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履职履责情况,是否存在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遵守作息时间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的现象。(责任人:姚学峰、汪秋元)

(十)驻村工作队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赴应城市天鹅镇花堰村,采取走访村民,查看项目建设等方法,检查驻村工作队年度工作目标是否完成;是否参加村支部组织生活;是否参加村委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工作;是否向村民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是否掌握贫困户的信息;是否把人民的冷暖挂在心上;是否有私自离村的现象;是否存在违反政策、纪律、规定的问题。(责任人:汪秋元)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12月23日至31日)开展自查。各处室根据检查督查的内容,逐项逐条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2020年元月2日至10日)全面普查。局机关检查督查小组,在各处室自查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内容,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

第三阶段(元月11日至17日)整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全面彻底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我局开局起步之年,工作多任务重,对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是进一步改进作风的需要,是规范制度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标准的需要,要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二)严密组织实施。机关纪委要做好综合协调,检查督查小组成员要密切配合,高标准完成检查督查工作,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各处室和驻村工作队要对照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情况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机关纪委。

(三)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收工,切实把所有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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