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办(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核心职能,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民营经济金融支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等重点领域。部门网站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59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13条、重大会议活动报道68条、宣传地方金融动态81条、通知公告39条、开展意见征集9期。政务新媒体矩阵同步发力,“湖北金融”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225期330条,视频号全年发布内容19条,微博发布动态600条,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受理、审查、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建立申请台账动态跟踪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发布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版)》《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新增《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失效规范性文件及时标注废止,全年完成27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和动态管理。每季度开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巡检,累计排查整改断链、错敏词等问题741处,保障平台平稳规范运行。监督保障方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处室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内容要素等,对上级及本部门自查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开展专项督查,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办(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12件已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办(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解读精准性不足,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同受众的差异化解读较少,部分解读内容仍偏理论化,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有待提升,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联动性不够,部分重要政策未能实现多渠道同步推送。改进情况:在部门网站首页设立“湖北金融党建”专栏,与湖北日报共同策划“金融改革创新湖北故事”系列报道,推送基层实践案例13篇;6月份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网站与新媒体同步宣传,帮助广大群众识别非法金融活动,远离诈骗陷阱。及时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892条,做到权威信息同步联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办(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积极配合省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开展年度考核评估,针对评估反馈的3项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2025年,我办(局)领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共110件,其中:主办件9件,分办件2件,会办件99件,均已办结。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为100%。下一步,我办(局)将把建议、提案成果运用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回应社会关切结合起来,发挥建议、提案在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湖北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贡献金融力量。
本报告可在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jrb.hube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存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洪山路7号;邮编:430071;联系电话:027-8773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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