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

生效日期:2024年9月15日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线上公开: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站: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网址:http://jrb/hubei/gov/cn/

微信:湖北金融

微博:湖北金融

线下公开:设置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7号,联系电话:027-87235507。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制作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将根据信息的时效决定信息在网上留存的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机关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直接填写提交;也可以下载《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jrjysq@hubei.gov.cn;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机关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直接填写提交;也可以下载《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jrjysq@hubei.gov.cn;

4.申请人登录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中选择“我要申请”,直接填写提交;

5.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登记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答复。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包含以下几类答复情况: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路7号;

邮政编码:430071;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235509;

电子邮箱地址:jrjysq@hubei.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zwgk@hubei.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在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