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交易场所业务资质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部署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武汉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等8家地方交易场所业务资质,公告如下。
一、取消业务资质的地方交易场所名单
武汉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武汉华中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矿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鼎隆汇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湖北九汇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武汉票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主动申请注销)
湖北华中棉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主动申请注销)
二、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公司不得继续从事地方交易场所相关业务。仍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等交易场所相关字样,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步变更官网、公众号等显示内容(因涉案被冻结企业登记事项的除外),变更后要依法依规继承债权债务,继续履行风险处置主体责任。
三、各金融机构不得为上述取消业务资质的公司继续提供交易场所相关的结算服务。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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