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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6)验收的公示

2025-12-16 15:18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省经信厅已完成省序号16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实现,并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和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和29%,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会同中央驻鄂金融监管单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创新力度,促进更多金融活水投向磷石膏综合利用和磷化工产业领域。

三、整改措施

(一)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协调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推动我省磷石膏产业健康发展,合理安排信贷规模、结构与节奏,提高相关产业授信转化率,加大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和磷化工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纾解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若干措施》(鄂政发﹝2021﹞27号),引导金融资源下沉,增加对包括磷石膏综合利用和磷化工产业在内的信贷支持和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企业金融服务方舱金融纾困平台功能,为暂时遇到困难的磷化工企业纾困解难。

(二)进一步推动政银企合作对接。开展好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包括磷石膏企业在内的政银企深化战略对接、产业对接、服务对接,加大信贷资源匹配。探索常态化金融纾困机制,引导磷石膏企业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解决融资发展难题。

(三)优化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简称“鄂融通”)建设,聚焦省市融资平台深度对接,不断扩大平台覆盖主体范围,逐步推进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全覆盖汇集。依托“鄂融通”,配合相关部门向金融机构推送磷石膏产业企业首贷户名单,拓宽磷石膏企业融资渠道。

四、整改情况

(一)推动金融机构强化信贷供给。会同人行湖北省分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持续畅通融资渠道,合理安排信贷规模、投向,继续加大对包括磷石膏综合利用和磷化工产业在内的小微、绿色企业的支持力度。组织信贷投放工作推进会,部署信贷投放工作,指导各地靶向施策,推动授信转化。推广、复制、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经验,指导各地完善、健全首贷暨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加强线上、线下模式结合,推动信贷投放增量扩面提质。2022-2024年,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年均增长9.12%。截至2025年9月末,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93487.82亿元,居中部第一,比年初增加6374.82亿元,同比增长7.52%。

(二)多渠道加强政银企合作对接。在全省范围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政银企对接沟通平台,推动信贷资源加快投放到实体经济中。“金融早春行”“金融赋能荆楚行”活动已实现全覆盖。2022-2024年,金融机构与20余万户企业签订融资协议金额超3万亿元,履约率超98%。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共组织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428场次,金融机构与超4.5万户企业签订融资协议,签约金额7674亿元,履约金额7177亿元,履约率93.5%。

(三)搭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对接平台。我局建设的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鄂融通”)于2021年9月上线,依托“鄂融通”开辟了助推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技术创新、鄂质贷、应急转贷等场景应用专区。绿色金融专区提供9款线上绿色金融产品,汇聚了湖北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鄂绿通”包含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等157有融资需求的绿色项目信息。截至2025年9月末,“鄂融通”已入驻3588家金融机构,汇集2876个金融产品,融资总金额超12315亿元。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反映。

联系方式:李雨晨027-87232446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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