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湖北省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
一、起草目的
当前,省内大多数融资担保机构虽已建立基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但规范运行并不理想,公司治理中的权责不清、制衡不力、激励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治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可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
二、起草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中国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从总体要求、治理结构、治理运行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企、坚持权责对等为基础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有效公司治理的前提。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的职责作为权力划分的基础,合理确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行权方式,发挥股东会的所有者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执行作用和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1.理顺股东会(出资人机构)职责:明确股东会权责边界,转变出资监管方式,解决股东会(国有担保机构出资人)权责不清、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等问题;规范行使权利,指引股东行权方式,特别强调担保机构的资本实缴制,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强化董事会的决策核心地位,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部分事项授权,提高董事会决策效力;由担保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科学设置专门委员会,可以增强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明确董事的产生方式和来源。
3.强化监事会监督:明确监事会职权,强化监督问责,提升监事会的监督制衡作用。
4.激发经理层活力:明确经理层职权,解决经理层工作职责不清、重点不明等问题。
5.发挥党组织作用:明确国有担保机构党组织的地位、权责和行权程序。
(三)坚持制度先行,依法规范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公司治理机制是超越治理结构的制度保障,解决公司权力分配后的运转问题。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决策机制设计、会议形式规范,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运行方式。
1.完善制度体系:形成以章程为核心、基本管理制度为骨架的制度体系,为公司治理管理提供依据。
2.规范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层级决策机制,形成明确的重大事项、担保项目等决策的工作流程。
3.规范会议形式:明确“三会一层”治理主体的会议要求,解决担保机构不及时开会或者会议召开不规范的问题。
(四)坚持市场导向,依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是公司治理机制落地运行的保障。通过优化绩效评价、改革薪酬分配、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融资担保机构拓展业务、防控风险。
1.优化绩效评价机制:解决尽职免责问题,形成以政策性目标为导向的绩效评价。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解决薪酬激励不足的问题。
3.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4.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解决公务员兼职、专业化人才不足等问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