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00621/2025-02940 | 发文日期 |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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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文 号 | 武股交〔2025 〕7号 |
分 类 | 财政;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 |
各武汉市专精特新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鼓励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制定了《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一期)申报指南》,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一期)申报指南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一期)申报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湖北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助力武汉市打造数字化一线城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武汉股交”)作为湖北省内唯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系省属金融控股平台——湖北宏泰集团直属成员企业,为全省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企业规范治理、股权托管交易、股权投资融资、企业并购重组、转板上市培育等综合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基础平台。2024年10月,武汉股交与阿里云智能集团(以下简称“阿里云”)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共同启动“湖北专精特新企业上云”专项计划,旨在为湖北地区的优质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上云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以下简称“专精特新特补”),是指武汉股交为支持武汉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奖补资金。“专精特新特补”与省市区等各级政府的其他补贴不互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第二章 补贴说明
第四条 补贴覆盖范围:“专精特新特补”目前为第一期,面向注册地在武汉市的专精特新企业,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补贴范围至全省。
第五条 补贴名额与期限:“专精特新特补”(一期)名额为100家(一家公司仅限申报一个名额,同一家公司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均视为一家公司)。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按申报先后顺序,额满即止。
第六条 补贴对象:通过武汉股交注册阿里云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的武汉市专精特新企业。
第七条 补贴内容:为加快武汉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及智能化转型升级,本次补贴将覆盖通过武汉股交注册阿里云账号采购的弹性计算、数据库、存储等公共云产品和服务。
第八条 补贴额度:依据企业通过武汉股交注册阿里云账号采购额(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者中的最小值为准)的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于尚未在阿里云采购过公共云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将给予特别扶持,按通过武汉股交注册阿里云账号采购额(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者中的最小值为准)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第九条 补贴发放时间与周期:补贴将依据企业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合同年限,按月实际消费额的比例和额度返还(以第八条为准),返满即止。原则上第一次补贴发放时间为产生实际消费后的次月(即次月返还上月的补贴),补贴金额按相关规定返回,具体以武汉股交正式通知为准。
第十条 补贴企业公示:享受“专精特新特补”(一期)企业名单将在武汉股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申报主体需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二条 申报主体若在有效期内存在失信行为,将不享受补贴支持。
第十三条 申报主体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需排版整齐、清晰可辨。所有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明细表所列子项逐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章 申报流程
第十五条 补贴申报主体应在2025年3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武汉股交指定邮箱:zjtxtb@china-wee.com,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可通过邮寄或自送方式提交)至武汉股交。武汉股交将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完整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补贴申报的审批结果。
第十六条 申报咨询方式:
(一)线上咨询:可通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官网(https://www.china-wee.com)获取相关信息;
(二)电话咨询:027-87575640,17386087128(工作时间 :9:30-12:00,13:30-16:00);
(三)线下咨询: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中碳登大厦12层,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联系人:吴海燕。
第十七条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中碳登大厦12层,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请在邮件封面注明:“专精特新特补”(一期)申报),收件人:吴海燕,联系电话:027-87575640。
第五章 申报材料
第十八条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情况、营业执照、《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以及专精特新特补(一期)企业数字化转型投入情况,详细要求请参见附件《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一期)申报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如受补企业在合同有效期间退费,武汉股交有权向受补企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受补企业返还相应的补贴金额。
第二十条 本指南自2025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14日。
第二十一条 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所有。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2025年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特别补贴(一期)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