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的起草说明
为规范全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地方金融监管实际需求,我局研究起草了《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规定》)。
一、起草背景
行政处罚是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执法手段。近年来,国家明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出台相关制度文件,为地方金融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化提供了制度支撑。
我省陆续出台了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制度文件,初步搭建起地方金融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的制度框架。但是,目前我省还没有制定专门适用于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执法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缺乏统一指引。从兄弟省份实践看,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等地均已出台地方金融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补齐制度短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管刚性,亟须制定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构建覆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全链条的操作规程,确保各级监管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总体考虑
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立足我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实际,着力于“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全面提升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总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点核心考量:
一是注重依法合规,构建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全面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等上位法,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的要求深度嵌入处罚流程。在制度衔接上,充分借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中关于“查审分离”及调查时限的刚性约束,参考中国证监会关于案件审理的合议制经验,将合法性与专业性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执行等全流程,确保每一项行政处罚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审视和历史检验。
二是注重实战实效,破解基层执法实践难题。针对此前基层普遍反映的处罚程序模糊、文书标准不一、权责边界不清等“不善罚、不敢罚”的痛点,系统梳理日常监管中的高频事项和疑难问题。一方面,通过细化简易程序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陈述申辩复核等实操规则,配套制定11份标准化文书模板,变“原则性要求”为“清单化指引”;另一方面,参照山东、江苏等省份经验,明确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框架和证据采信标准,着力解决一线执法人员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中的操作困惑,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注重因地制宜,适配省市县差异化监管格局。深刻把握机构改革后我省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管理职能划转至政府办的实际,以及基层普遍面临编制紧、人手少、专业力量弱的现实挑战。在制度设计上,不搞“一刀切”,既坚持“查审分离”的法治原则——省级层面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并明确其审议规则,又对市县级作出灵活安排,允许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在确保案件审理由非调查人员承担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案件处置。既强化省级层面的统筹把关和标杆引领,又确保制度在基层能落地、可执行,推动形成全省三级监管体系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行政处罚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说明
《程序规定》共九章六十六条。各章节的主要内容为:
(一)总则。共9条,主要对适用范围、处罚原则等做出规定,提出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细化立案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
(二)管辖。共6条,主要对属地监管、层级监管、指定管辖、移送管辖以及管辖权争议处置等进行规范。
(三)立案与调查。共12条,主要对执法机构立案、调查、取证等程序,以及案件调查中止和终止有关情形进行规定,并对当场处罚适用的简易程序进行规定,明确提出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内容框架的要求。
(四)取证。共9条,主要对证据的种类以及不同证据的取证要求进行规定,细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制度。
(五)审理与审议。共7条,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案件审理流程和审理要点,细化案件审理机制。参照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组织规则》中“普通案件由一名委员主审,两名委员合议”的审理模式,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实际作出相应规定。
(六)权利告知与听证。共7条,主要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进行规范,明确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审查复核以及组织听证的工作要求。
(七)决定与送达。共5条,主要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进行规范,明确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以及决定的送达和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
(八)执行与结案。共6条,主要对行政处罚的具体执行以及如何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衔接作出规定,并对如何结案和案卷制作进行规范。
(九)附则。共5条,主要对处罚文书范本适用、期间计算以及解释权、施行时间等内容做出规定。
附件1-11为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包括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批表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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